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渴望改善人居环境的呼声日趋强烈,锅炉污染问题逐渐凸显,大气污染投诉日益增多。寿县县委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南工北旅”特色经济新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新老城区及八公山风景区内非工业企业燃煤锅炉安全清洁达标运行进行集中整治。
本次集中整治的主要任务是将老城区所有燃煤锅炉、新城区和八公山风景区范围内所有非工业企业燃煤锅炉一律更换为使用电能、液化气、燃油等清洁能源的锅炉。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班子,出台了《实施方案》,颁布了通告,明确了具体方法步骤和要求。
10月16日,寿县城区锅炉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县城区锅炉集中整治领导组组长刘威在会上要求:一是各领导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具体工作的艰巨性,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二是立即启动锅炉整治方案,抽调专门人员在环保局集中办公,集中精力,全力以赴;三是领导组要科学部署,周密安排,细化和完善包保方案和任务,进一步核实摸清底子,层层落实责任人和工作措施,确保一举夺取整治工作攻坚战的决定性胜利。
10月22日,县政府在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城区锅炉集中整治任务包保责任交办会,县城区锅炉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及县人大办、政协办、纪检委、质监局、工商局等30余家有包保责任的单位参加了会议,按照责任包保原则落实到相关单位。
10月29日,县政府召开城区锅炉集中整治责任包保第一次调度会。会上副县长刘威强调:一是认识要再到位。二是目标要再明确。三是进度要再加快。四是力度要再加大。
截止目前经摸底核实的城区61户71台燃煤锅炉,已有35户39台签订自行拆除协议。下一步,将强化领导,科学调度,克难攻坚,落实包保责任,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