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市劳动保障局召开的2010年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寿县依法行政和劳动监察工作再获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是我县连续第三次获得此项殊荣。
近年来,寿县依法行政和劳动监察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理念,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受理投诉举报案件,依法查处各种违法用工行为。全县劳动保障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需要,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推动劳动保障工作的全面开展。
2009年以来,该县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部门配合协作,整体联动,深入全县150多家用人单位和建筑工地进行劳动用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受理企业员工和建筑工地农民工投诉案件50余起,依法立案查处12起,为企业单位员工追回押金1500元,为建筑工地720多位农民工讨回工资265.5万元,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