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保障学生食品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11月9日,寿县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会议在县政府礼堂举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段贤柱,副县长于伟荣出席会议。县卫生局、教育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质监局、公安局、城市市容管理局分管负责人、食安办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工商所所长、县属学校校长、各中心学校校长和民办学校(幼儿园)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段贤柱强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要加强领导,强化问责,确保全县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副县长于伟荣主持会 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局局长李士林宣读了《寿县2011年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县教育、食药监、工商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前期工作成果,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和落实会议精神的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要求,整治的重点环节:一是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业,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餐饮和饮食流动摊贩;二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特别是学校周边的食品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及流动摊贩;三是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学校周边前店后坊的小加工点、小作坊和黑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