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日上午,寿县召开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筹备会议和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授牌仪式。市司法局长沈宪、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孝忠、副县长张久江、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011年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依法治基本方略全面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沈宪向寿县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表示热烈祝贺,并向寿县授牌。
高孝忠在讲话中要求,要切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法制宣传,规范法律行为,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要突出重点,精心设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确保12·4 法制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12·4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张久江主持了会议。
会议部署了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