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午,寿县法院小甸人民法庭法官用热情和耐心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相识,1980年10月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婚后感情不和,经常因为家庭生活小事争吵不休,分居已有两年多了。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寿县法院小甸法庭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努力劝和,但最终因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无法调解和好,且当事人对财产分割争议较大,且都不肯让步,双方都叫嚣着要闹到底,把官司打到底。法官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法官的热情和耐心感动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当事人说:“就凭着你们的这股热情和耐心,我们也不能再闹了,不再给你们添麻烦了”。至此,这起离婚纠纷在情与理的交融中得到了圆满解决,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