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办案件,是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办案安全,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案件顺利侦办的生命线。为了进一步强化了检察干警在侦办案件中的法制意识、人权意识、程序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以及对检察机关办案安全设施进行一次检查。按照六安市检察院的统一安排,寿县检察院对办案区、警务区进行了一次严格的安全检查.
寿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等自侦部门的干警认真学习了高检院《关于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安全防范工作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办法》及安全办案的相关规定。通过学习讨论,干警们进一步加强了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强化了法制意识、人权意识、程序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另外组织各业务部门协助司法警察大队对检察院办案区和警务区进行了安全检查。大家仔细检查了办案区和警务区的规章制度建构、安全设施的配置。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办案问题,彻底消除安全防范工作中的漏洞。
通过这次检查和学习,全体干警增强了责任心和荣誉感,以对检察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办案中的安全问题。不麻痹大意、不心存侥幸。对每一个案件制作安全预案,合理安排和调度检察办案人员及司法警察,保证办案安全和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