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寿县检察院首次“检察开放日”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拉开帷幕。来自县直单位、寿春镇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应邀参加了开放日活动。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文波代表县检察院致辞。
寿县检察院是跟随改革开放的脚步,于1978年7月重新组建的。经过30多年的发展,从建院之初设立的3个内设机构发展到今天11个科局处室,全院编制82人,在职干警72人,本科以上学历54人。检察基础建设和行政装备从无到有,从落后向现代化迈进。办公用房不断扩大,从1979建筑面积100多平方米十间简陋的平房到2005年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技侦大楼。电话、警车、传真机、计算机等办案、办公、通讯设施也迅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科技强检步伐大大加快,先后建成了现代化档案室、局域网、网上举报系统,具备同步录音录像功能的审讯监控系统和指挥中心,装备了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多媒体示证系统,非线性视频编辑系统,科技强检逐步加强。
2008年以来,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牢牢把握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为寿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通过政治建检、班子带检、素质兴检、从严治检、从优待检工程,逐步建设了一支符合时期检察工作要求的检察队伍。加强班子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以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为载体,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以评选先锋模范岗、侦查能手、优秀公诉人活动为动力,提高创先争优氛围。以严肃纪律为抓手,规范廉洁从检行为。
2008年以来,寿县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48人,办案数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16人,科级以上干部14人。查办贿赂犯罪嫌疑人12人,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3件21人。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49件473人,批准逮捕311件420人,不批捕46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17件691人,提起公诉388件512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7件51人,不起诉55人。大力开展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各类刑事案件27件,对法院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件,对民事判决,提请市检察院抗诉22件。认真开展监管场所和刑罚执行的监督工作。
近年来,寿县检察院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有力地规范了执法行为,促进了司法民主。当前,随着社会发展进步,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越来越高,对公开司法、公正司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县检察院将采取更加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切实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努力实现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注重完善“检察开放日”制度。
参加开放日活动的的各界人员为进一步做好寿县检察工作提出了良好的意见和建议,参观了警务区及各主要办公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