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更好的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和方便诉讼。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在报经县政法委研究同意的基础上,在全县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矛盾多样性的凸显,人们法制意识普遍增强,而法院作为司法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更为人民群众所青睐,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各类案件都呈现递增势头。在全县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根据当地群众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回审判,旨在解决农村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更好的体现司法为民和司法便民,也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切实之举。
设立巡回审判点,可以辖区综治办、司法所为依托,实现业务交流、信息共享、矛盾排查等相关工作的对接,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各自的优势,使司法审判与社会调解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促使纠纷以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途径得以化解,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