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公安局张李派出所立足辖区实际,大力推行案件回访制度,变所领导在所内接访为干警主动上门走访、回访。
该所对办理的案件做到“四个必访”:一是对治安案件的受害人必访,了解受害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二是对治安案件的违法行为人必访,掌握其思想动态,并通过典型案例,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法制教育;三是对治安案件调节当事人必访,了解当事人双方对调解结果事后的态度,对公安机关调解工作有何意见或建议;四是对未破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必访,将工作开展情况,案件未破的原因及时告知受害人,征得理解,同时进一步梳理线索,争取早日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