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农村养老保险服务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新要求,防止工作中出现截留、挪用保险费和冒领养老金等现象发生,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政办电49号)精神,炎刘镇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镇长丁家全亲自过问并责成镇分管领导要具体牵头负责,镇劳动保障所要按规定程序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并按时上报自查材料,确保此次专项检查不出现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