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末夏初农闲之际,堰口镇境内农村宅基地违法建设现象有所抬头,堰口镇党委政府坚定整治的信心和决心,四措并举,重拳出击,确保违法建设存量递减,新增为零。
一是强化宣传,明确职责。
5月12日,堰口镇召开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全体镇村干部、各单位及企业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会议明确,实行属地管理,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一年内每村超过一起经查实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由村负责更正或拆除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两起以上的,村主任予以罢免,村书记予以撤职。会后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单,深入村组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出台文件,规范管理。
出台了《关于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的补充规定》,从农民建房、居民建房、镇直单位和企业建房、工业用地以及违法建设等6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农民建房必须在本村村庄布点规划区之内,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后方可建设,并由建设国土部门现场放线,同时还应具备相关条件,备齐相关材料。申请面积要符合宅基地标准(小于160平方米),履行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总体规划区范围之内居民建房,先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到建设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证齐全后由建设、国土部门到场放线。镇直单位和企业,是新增划拨用地的必须取得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材料,控制性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并将修建性详细规划得到批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地的,除选址意见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外,其他手续同划拨用地。
三是依法强拆,保护耕地。
完善程序,对违法行为决不姑息,依法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强拆,5月18日晚采取集中行动,拆除寿六路沿线违章建筑5处。截止5月底,全镇拆除道路沿线违法建设8处21间,勒令停止道路沿线违法建设4起。
四是成立组织,建立机制。
堰口镇成立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抽调专人,挂牌办公,与土管、建设、行政执法部门合署办公,每天一巡查,每周一突出,重点是对寿六路、十迎路以及村村通水泥路两边的建房进行巡查,同时村村每周实行零上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由于措施得力,堰口镇违法违规建设现象得以根本遏制,已走向良性循环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