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进企业
组织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经贸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
实施单位:各市(县)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会组织、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法治建设是建设法治城市的重要内容。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加强企业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五五”普法期间,要在全市企业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构建企业法治文化,树立诚信守法观念,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营口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加大企业普法力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要建立健全企业党政一把手负责、党政工青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企业法制建设领导体系,形成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企的良性运行机制,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等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坚持领导班子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和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强化依法改革改制、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观念,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学习宣传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自立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发展。学习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自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激发职工主人翁责任感,以厂为家、爱岗敬业。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发挥其法制宣传、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学习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各企业掌握劳动保障法律知识,主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规范用工行为,为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
——认真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加强人、财、物等各项管理,夯实管理基础,实现管理创新,依法管理;严格依照工商法律法规,按照核定范围,依法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合同、产品质量的监管,依法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正当权益,维护消费者利益,积极争创“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依法履行税务申报和纳税义务,为全市经济发展做贡献;加强环保和安全管理,执行国家环保标准,节能降耗,防治污染;坚持预防为主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止和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强化职工民主管理意识,自觉与工会组织、职工代表签定集体合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集体协商制度,争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推行厂务公开,营造民主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
——努力营造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为企业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按政企分开的原则,减少对企业的直接干预,杜绝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多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难题,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