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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心生暗魅 夫妻起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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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能改变父母与孩子的血缘关系   

    “我是个法盲,所以麻烦你们了。我丈夫说孩子不是他的,我的心死了,我不想去做亲子鉴定,想离婚了带儿子走,什么都不要,孩子从此和他没有关系,行不行?如果他不愿意,我们当初买房子的借款该怎么还?”

    事情是这样的:市民吴女士和丈夫在2001年8月,买了一套她丈夫单位的经济适用房,付了首期房款2.5万元和装修费用——她丈夫说用了近4万元,又用她丈夫的公积金,向银行贷款4万元,连利息共6万元,目前还有3年就还完银行贷款。

    装修期间,吴女士丈夫不允许她发表意见,说因为她没钱,所以没有权利发表意见。2002年12月,吴女士一家搬进新家,住了一年多后,吴女士丈夫叫她在借条上签字,说是好证明他家人共借了多少钱给他们夫妇的凭证,借条上写明“有钱就还”。借条内容还有:如果他把房子卖了,必须先还钱给他的家人并还利息,与银行放贷利息一样,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凭借条要求还钱。而吴女士感觉,她没得参与买房、装修事宜,且当时买房的钱没说是借的,更没说要还利息。她便很气愤,坚决不在借条上签字。

    再过了一两年,吵架时,吴女士丈夫又说:借条上说要还利息,是他乱写的。借条一直还在。现在他们的儿子7岁了,吴女士丈夫赌地下六合彩也已有三四年。

    为了儿子,吴女士一直在忍。但见丈夫只沉迷在地下六合彩,对儿子不管不问,更可恨的是:他一直怀疑孩子和他没血缘关系!于是儿子不到3个月,吴女士就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庭上吴女士丈夫承认:他对家庭没有责任感,他愿改。为了儿子,吴女士没再坚持离婚。 但现在两人的感情又恶化到忍无可忍,吴女士还是想起诉离婚……

   【律师观点】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一,孩子是吴女士和她丈夫的婚生孩子,即使两人离婚,也不能改变父母与孩子的血缘关系。

    其二,房子的借款在真实的前提下,是要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承担。提要求是否予以支持,需要由法院根据双方综合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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